派遣劳动者有法可依问答

哪些情形下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近日,记者走访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发现,很多求职者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相关问题很困惑,本周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指导专家为您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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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咨询:用工单位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哪些被派遣劳动者不得退回?


回复:为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防止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有规定明确了用工单位可以退回劳动者的情形。包括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等情况。但是,如果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以及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张女士咨询: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是什么?


回复: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问题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指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的10%。用工比例的计算单位为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杨女士咨询:我的丈夫是被派遣劳动者,工作的时候发生工伤,单位不管,找哪里管?



回复: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将传统的“用人”与“用工”一体的两方法律关系转化为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三方法律关系。在劳务派遣实践中,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责任主体不清,经常相互推诿,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为此,《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柳州劳务派遣咨询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同时,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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